一、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岩体、土体、地下水、矿藏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和。
地质环境是人类的栖息之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寓于地质环境之中。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地质环境遭到不恰当的开发和破坏,严重影响着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在一些地区甚至产生严重的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无知或不关心,对地质环境所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不仅影响现代人,更为后代留下巨大的后患和恶果。
根据烟台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多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有:海(咸)水入侵、地下水超采降落漏斗、地下水环境污染、地方病、砂土液化、海岸侵蚀等。
二、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近年来,地质灾害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灾害之一,每年造成近1000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亿元。对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其中:滑坡、崩塌等斜坡变形灾害活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发生在可溶性岩类分布区及矿产(以煤为主)采空区,据统计,在24个省区内发生岩溶塌陷860起以上,塌陷坑总数达3万多个,而仅华北、华东地区煤矿区采空塌陷每年平均约为10.5万亩,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几十亿元。
自1999年,我国开始开展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截止2007年底,已完成1500余个县(市)的调查。山东省自2001年开始该项工作,截止2007年底,全省已完成50余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烟台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国家地质灾害区划工作开展伊始,先期于1999-2000年与山东省烟台地质环境监测站合作,对龙口市北部沿海和南部山区进行了环境地质 调查、对莱州市矿山地质灾害进行了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之后于2001-2007年先后进行了栖霞、莱州、招远、牟平、福山、蓬莱、海阳、莱阳8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给予了大力支持,为项目组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基础资料,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使区划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截止2007年底,已累计完成调查面积12370.27平方公里,占全市 总面积的90%,调查区人口496.2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7%。累计调查发现地质灾害及隐患点582(处),包括崩塌272处、滑坡11处、泥石流116处、采空塌陷174处、地裂缝9处。同时圈定地质灾害高易发区54处、中易发区28处、低易发区108处。地质灾害损失为:死亡人数189人,经济损失9686.28万元。通过科学预测,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达6210人,威胁资产总值达1.54亿元。
根据上述区划成果,烟台市共建立群测群防点271处,包括崩塌65处、滑坡3处、泥石流71处、采空塌陷125处、地裂缝7处。调查成果为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2003年汛期,根据区划成果,栖霞市成功预报了蛇窝泊镇西凰跳村公路边坡崩塌和庙后镇滑石矿塌陷,2004汛期,莱州市成功预报了东季露天采坑采空塌陷。另外,区划成果也为当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相关县市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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