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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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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1903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5/6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单们这样做是不合法
我在原单位工作了18年了,今年一月份刚续了一年的合同,可四月份在不知原因的情况下单位找人替代了我的工作同时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们这样做合法吗??我是否有权要求单位将劳动合同执行完成。请给我个答复为盼。
↑专 家 回 答
[田斌律师]:
您好!劳动合同只要合法有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关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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