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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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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2016 用户名:ytwj 性别: 留言时间:2004/5/11 回复时间:
[ytwj]
:
我这样算工伤吗?如果算工伤单位应负何种责任?
我朋友于2004年3月25日到某合资单位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于2004年5月5日晚9时左右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加班),这样算工伤吗?
如果算工伤,单位应负何种责任?
盼回复!!!
↑专 家 回 答
[田斌律师]:
您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不能否认事实劳动关系,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可能会出现某些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在上下班必经线路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受害者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据认定结果(包括伤残鉴定)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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