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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120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5/1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关于公用面积的问题
我们商品房总公3层,我买的是3楼,但2楼后有一很大的阳台,大约有40平方左右,当时开发商未出售,口头承诺为公用的,但现在2楼房主要私自将它封起来,请问他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专 家 回 答
 
[田斌律师]:您好,不动产的产权状态的判断都是以登记为准的,您所说的阳台的法律状态目前并不明确。虽然开发商曾经有口头承诺,但口头承诺不能成为阳台是“公用部分”的依据。(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620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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