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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72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6/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商场门前免费停车场内摩托车被盗
我和一同事几天前到本市一商场购物,将摩托车锁好停在商场门前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取车不需要任何手续),约半小时后我们出来发现摩托车不见了,我们立即询问超市门前的保安,保安说他们只负责维护轶序,不负责丢失问题,我们随即向警方报案。第二天,我们去找商场,商场总经理说他们是免费停车场,不负责,但又说他们门前有摄像头,可以协助查案,然后他就打电话向他们的保安要摄像资料,但保安说前几天摄像头坏了,没有录像资料。我们几次找商场协商,但商场老总坚持不予赔偿。请问律师,我们想起诉该商场要求赔偿损失,理由是否充分?该准备什么证据?烟台地区有无类似案例?谢谢!
↑专 家 回 答
 
[scot]:您好!我个人目前未听说烟台有过此类诉讼案件,但其他地方已有许多此类诉讼案件发生。我个人认为:免费不能成为商场免责的理由。但可能会存在其他的诉讼障碍,比如停车场的产权和使用状况,停车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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