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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87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6/8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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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及各位律师:你们好!邮件事情盼望你们早点答复! 我的一个女同事(芝罘区人)今年29岁,去年与以前的男朋友有了身孕,本来说好要结婚的,但是怀孕5个月后男的就失踪了(他们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又不能作流产手续,没办法他只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眼看预产期在即,她没有结婚,这个孩子将来的户口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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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您好!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要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应当包括进行户口登记的权利。目前很多地方都针对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做出了较为人性化的规定。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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