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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61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6/9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法律咨询
   您好!
     我是去年秋天订的婚,订婚时买的首饰还有订婚的钱都没有写字据。现在女方提出退亲,订亲以后我与女友有过同居、流过产,丈母娘就已流过产为理由拒不退订婚彩礼请问不知我应该怎么办?
    
↑专 家 回 答
 
[scot]:您好!按照有关规定,这笔钱是应当退还的。问题在于,如果女方不承认存在这个事实,你是否能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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