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内容:
胶东在线--在这里会找到您需要的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编号:34087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7/3/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他们的做法对吗?
我和我对象都是81年出生,今年27岁。前几天我们去登记的时候遇见了一件事情。我现在怀孕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我不打掉孩子就不让我们登记。我想知道他们的做法对吗?我们年龄都够要求,属于国家提倡的晚婚晚育,为什么我怀孕了就不让登记呢?理由是什么呢?国家对这事情有规定吗? 谢谢答复!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登记处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