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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484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7/3/16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是否要承担这个债务
我母亲11年前去世,盖的房子没进去居住,父母找了后妈住了进去.父亲头两天去世,外头借了3.7万元,借条上写着为后妈治病,我和弟弟是否要还这个债务,后妈还有两个女儿,如果还的话如何分配?父亲活着时说房子给弟弟,可是还没过户,房子后妈有没有权利分?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这笔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们继承了你父亲原属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遗产,应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至于房子,如有有效遗嘱,应按照遗嘱处理。否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你的继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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