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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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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3503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7/3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我们怎么维权?
你好,我们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17人,在经营期间公司老总在公司隔壁成立了一家公司法人为其妻,去年公司关门我们得知两家在一起经营,费用是我们的,利润是其妻的,我们就到公按局报案,这期间其公司被工商局吊销执照,我想问一下吊销以后还能再追查其妻的公司吗?我们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您好!公司法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后,并不必然丧失诉讼主体资格,即仍可作被告。原告可以在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要求其股东承担清算责任或视情况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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