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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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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35190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7/3/30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房屋产权
我岳父02年将一套房屋卖给同村李某,商定付清后将房产证给李某,当时李某欠3000元未给,立下字据,后来我岳父提前将房产证交给李某,李某就不承认欠钱。现在更换后的产权证还在我岳父手里,所有人也是我岳父。请问,如果将钱全部退还给李某,房屋是否能够要回?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由于目前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可考虑行驶解除权,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然后相互返还。但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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