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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84 用户名:求助律师: 性别: 留言时间:2004/7/6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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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一家工厂,承包合同规定时间是5年,在这5年当中债务银行贷款是85万,村民集资是27万,合同规定,到期以后债务应偿还总额的80%,在这期间还得交承包费,一年6万,我承包2年半后,因欠村委承包费5万,被村委起诉,并且把我所承包的工厂收回,并卖出,在承包期间,我还贷款51万,还集资10万,请问余下的债务还用不用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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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律师·田斌]:您好!首先您在表述上存在一些模糊之处。比如您所提到的5年中的贷款和集资,是承包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形成的,还是在您承包经营期间形成的;村委是依据什么理由终止合同的,合同约定,法院裁判还是双方协商;另外,双方终止合同后,是否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其他资产进行清点清算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您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以及最终承担责任的结果。(6206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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