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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6475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7/4/2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我该怎么办
2005年在莱山中介买一房,当时暂无证,只是与中介签订协议,约定日期,交了首付.并入住,很快贷款下来,我每月去还款1000多,后来等不来证就去查档,发现刚成别人的证,于是我停止银行还款,暗箱操作的贷款需要还,那中介迫于银行压力,以帮我还款为要挟,签订一份不平等补充协议,违约条件很苛刻,可我没办法,那贷款是有效的,我也不明白房子不是我的,贷款怎么会是我还,那钱怎么贷的?贷来用做了什么?那家中介后来注册了新公司,原来的注销,账户无钱了,我的首付与还贷无处要了,房子我住的,但却是别人的,现在的房主想给我我所付出的钱,并让我搬出,而原来的中介不给钱也不给证,如果我接受现在房主的钱那又违约了,怎么办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原则上,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从目前登记房主的角度看,其应该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也可能存在尚不可知的法律风险。对你而言,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向谁主张,要视你手中的有关证据材料具体分析。如方便,可持有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13156921481,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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