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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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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38647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7/6/22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供销社房地产被占用赔的款该分予职工吗?
初家供销社所在地被开发商收购,所得的财产应不应该下分给职工?职工属于合同制职工类型,工龄基本在20-30年。再者供销社主任下文说今年年底要解除所有职工合同,但不宣布倒闭,赔偿金不发放,找专人管理赔偿金。问:这样对吗?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张仁友]:
供销社的征地补偿不应当分给职工,但如果要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土地征地款应当优先保证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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