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
广告
建站
地图
天气
搜索内容:
首页
新闻
房产
考试
人才
健康
娱乐
家居
财经
婚嫁
政法
烟台
直播
企业
网上问诊
网上问法
网上民声
论坛
视频
汽车
教育
硕士
杂谈
文化
美食
旅游
亲子
政务
广电
访谈
电台
分类信息
爱心无限
烟台培训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
山东同济
编号:3922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7/25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医疗事故怎样处理
请问用药不当和肌体过敏如何区分。又如和处理。可以到那解决,通过法略如何解决,如何句证。请详细谈谈。
↑专 家 回 答
[scot]:
您好!这种情况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赔偿;如果经鉴定不是医疗事故,但能够确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仍可要求医疗机构给与一般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
我要提问>>
高级搜索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