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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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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39694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7/7/1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关于商业网点的问题
我于03年10月购买了位于幸福振华的网点(圆城集团销售),买的时候是返租网点,十五年返本。当时签了一份购房合同和一份租赁合同,网点前两年的租金在交房款的时候就直接返给了我。现在圆城集团说不够十平方米的网点不能办房产证,要我退房,退房款是我当时交纳的实际钱数(总房款减去两年的租金)。我想知道我这两年的租金我应该怎样取回,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张仁友]:
他们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办不出房证,你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果退房的话就是解除合同,他们应当赔偿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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