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内容:
胶东在线--在这里会找到您需要的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编号:39978 用户名:zhanani 性别:1 留言时间:2007/7/24 回复时间:
 
[zhanani]登记问题
我是烟台芝罘区户口,对象是开发区户口,我们办理结婚登记在哪个区办理阿?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如果登记了他的户口能否跟着我迁到芝罘区里来?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按照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户口可以迁到芝罘区。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