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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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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41358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7/8/24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仓储合同
甲方未能及时支付港口费用,乙方有权留置相应的货物,不收货物所有权变更的限制,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以上是合同条文.我是甲方.货物是第三方的,他放弃货权. 应当怎样理解以上条文? 求助解答,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张仁友]:
应有具体的争议,只有在发生的具体情况下来理解和适用条文才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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