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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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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4511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7/12/2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关于离异后更改姓名的问题
法律专家您好:我离异后.对方没经过我的同意.把孩子的姓.改成她的姓.请问她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以此是否可以拒交抚养费.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其次,关于一方在离婚后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合法性问题,目前还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也不尽完善。法律只是规定:离婚后,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对于擅自改为另一方姓氏的,亦属不当,但是否可通过诉讼予以恢复,存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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