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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770 用户名:春雨99 性别:1 留言时间:2007/12/17 回复时间:
 
[春雨99]单方决意离婚是否必须提供分居2年的证明?
我与老公05年10月办理结婚证,没办婚礼,一直居住外地。06年5月感情不合开始分居,07年6月我回烟台,他一直在外地却不同意离婚。我们无任何财产或者其他问题,请问起诉离婚是否分居满2年才能判离?如果这样我是否只要提供在外地分居时的租房合同即可?还是还需要其他证据?这个问题事关我一生,请专家给我解答一下好吗?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你好!是否分居两年并不是判决离婚的必备要件。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并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对方在诉讼中否认分居事实的,你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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