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
广告
建站
地图
天气
搜索内容:
首页
新闻
房产
考试
人才
健康
娱乐
家居
财经
婚嫁
政法
烟台
直播
企业
网上问诊
网上问法
网上民声
论坛
视频
汽车
教育
硕士
杂谈
文化
美食
旅游
亲子
政务
广电
访谈
电台
分类信息
爱心无限
烟台培训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
山东同济
编号:4690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8/1/21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劳动合同书的签订
请问合同书附录中这些要求是否合理:附录:1、在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甲方有续签合同意向而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则乙方应返还由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的学习、培训(含工人技能鉴定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培训)等费用。2、在合同期内,因一方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因按照乙方月工资(即本人前6个月全部平均月工资收入)乘违约期限的50%计算。如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通过以上赔偿不能相抵的,剩余部分仍由当事人和负连带责任的单位共同承担。3、若因乙方违章操作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待遇,甲方不支付其他款项。以上是否合理?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部分内容是违法的,不具法律效力。
我要提问>>
高级搜索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