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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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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4974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8/4/11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经济补偿
您好!我们与公司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2007年12月31日到期,但公司的意思是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我们不准备离开公司,就按新入职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应给我经济补偿。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根据你的情况,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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