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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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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5138 用户名:linmei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0/12 回复时间:
[linmei]
:
为什么?不给我回复!
您好,我已经多次发了下述我的情况,但是都没有给我回复,我知道您很忙,但是我所述的情况对我来说确实很重要,希望您能抽出点宝贵的时间来看看我的情况可以吗?
我是一名电信职工,前年因工伤导致脸部爱伤,缝了13针,至今还有伤疤,前边两个大门牙也掉了,现在弄的个假牙,当时的医疗费是单位给付的。现在单位开始裁员,我被裁了下来,我想问一下,对于工伤对我造成的伤害,我现在是否应该向单位所取赔偿,赔偿多少合适呢?我急切的盼望您的回复,在此谢谢您了!
↑专 家 回 答
[scot]:
您好!首先工伤的认定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依法认定,而且工伤的认定申请是有法定期限的。您需要在进行工伤认定并且确认伤残等级的前提下才能进入有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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