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
广告
建站
地图
天气
搜索内容:
首页
新闻
房产
考试
人才
健康
娱乐
家居
财经
婚嫁
政法
烟台
直播
企业
网上问诊
网上问法
网上民声
论坛
视频
汽车
教育
硕士
杂谈
文化
美食
旅游
亲子
政务
广电
访谈
电台
分类信息
爱心无限
烟台培训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
山东同济
编号:5167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8/5/21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关于单位漏缴养老保险等问题
去年2月我的保险单位漏缴导致今年我的生育险无法报销。想咨询专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合同法是否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就必须交养老保险。他们以时间短手续办不了为理由没缴,以后也没补交。还有为什么市里和区里在计算缴费时间的标准不一样?按市劳动保障局的算法我的生育险可以报,但区劳动保障局就不行。我是在区劳动保障局交的保险。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的支付责任。
我要提问>>
高级搜索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