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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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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51828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8/5/23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重要咨询
我在一个月前,向我现在的单位提出了辞职书; 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上缴辞职书; 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但单位说;现在单位缺人,你在等等; 而我现在确实想离开这家单位; 请问;我该怎么办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依法履行了上述法律程序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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