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内容:
胶东在线--在这里会找到您需要的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编号:5253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0/1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我的情况比较特殊,请您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律师先生你好:
  我现在是开发区一单位职工,今年55岁,五年前单位宣布破产倒闭,因为觉得自己年龄偏大,身体不好,改制后无法安排新岗位,像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后内容是单位给交劳动保险,自己自找出路.后来社会上开始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保证劳动群众的最低生活费.我到现在单位没有给我任何最低生活保障,我有工伤,曾在海拔3000米的地方工作过,请问律师先生,像我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单位给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另外,我是否可以申请病退.谢谢!
↑专 家 回 答
 
[scot]:您好!最低生活保障不是由单位发放的,不能向单位提出申请。您可以按照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至于病退,在程序上,需要由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