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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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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53408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8/6/26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劳动保障
2007年4月办理了入司手续,没签劳动合同,07年的社保是我自己缴纳的,当时公司答应用我缴纳的收据按标准给我报销,但一直以没钱为由没给。08年5月我从公司辞职,现在想要回来这部分社保金。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该用什么方式来要回这部分钱?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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