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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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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5779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1/8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关于去哪儿诉讼
我单位拖欠我的养老保险,在我2001年合同到期转关系时让我先交上,说以后在给职工集体交纳时再把钱还我,并给我打欠条。现在几年过去了,多次去要钱,都说没钱。现在我准备起诉单位,请问律师我该去哪个法院?(我单位是烟台市粮食局一下属企业)另外,我单位还拖欠我2000~2001年的生活费,当时也说没钱,2003年底时,单位给一些职工办理合同到期时,这部分钱都给职工了,因我那时关系已调走,再去要时又说没钱。请问我这次起诉,可否要这部分钱?
↑专 家 回 答
[scot]:
您好!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到被告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至于生活费,应该不能同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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