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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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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5842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1/10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医药费由谁承担?
请问幼儿在幼儿园由老师带领排队做操,幼儿自行未站稳摔道,不慎将脚脘摔伤,家长要求陪偿医药费,营养费,精神赔偿费,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费用是由幼儿园园长承担,还是由当班教师承担,还是由家长自行承担/
↑专 家 回 答
[scot]:
您好!这可能需要看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关键是要判断幼儿园是否存在“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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