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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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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5995 用户名:liser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1/18 回复时间:
[liser]
: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我们是在只楚镇办的结婚证,现在我的单位和户口在开发区,妻子没有单位,户口在黄务镇,请问:1我们应该准备那些材料到那里去办理离婚手续
2是必须有单位证明吗?我妻子没有单位,
3是必须到只楚镇办理吗?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
您好!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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