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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050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1/20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是否该退给我中介费
10月中旬,开发区四海房产的小胡,看到我家贴的租房广告,联系我,帮我租房。两天后,带一韩国人看了我房子,当时看好了。说好每月一千带家电,签合同1年,房子10月底住,韩国人先交我1000元定金,小胡收了我500元中介费。结果,我们又买了家电,等韩国人来住,结果等了20多天,11月13号韩国人又不住了。我们太亏了,投资买的冰箱,热水器在家闲着,又过了出租房热季,请问律师,可否要回我们的中介费?跟四海房产的联系,经理说,会依照法律去办,不知中介租房,没租成功,也要收费吗?
↑专 家 回 答
 
[scot]:您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此,如无特别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依据是看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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