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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974 用户名:zhengx 性别:0 留言时间:2009/2/11 回复时间:
 
[zhengx]关于劳动法新政策的提问
关于2009年出台的新政策上说对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个人应缴纳部分外,给予单位相应补贴;对招用其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也可给予企业相应补贴。请问这其中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有什么具体标准,我公司怎样情况下可以取得此补贴,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如可取得补贴怎样办理。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具体政策执行标准请咨询相关政策出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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