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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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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62081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9/2/13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辞退我,该如何补偿我?!!!!
本人于08年5月19号到该公司开始正式上班,至现在近9个月,口头告诉我实习期3个月,但3个月过后,没任何答复,至现在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经济危机,本人不适合该工作为由,要求离开该公司,本人要求依劳动法赔偿双倍工资,补交劳动法规定的保险金,(该公司给其他老员工激纳的是5险1金)。请问如要赔偿,其一:双倍工资如何赔付,本人前三个月工资1000,后涨为1200元,不含加班费与餐补,其二,保险金如何赔付,本人以前从未交过保险金,其三,还有其他要赔付给本人的吗? 可能语言组织的比较杂乱,麻烦贵律师了,我期待你的答复,感激不尽!!!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同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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