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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5271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9/3/24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单位交社保的那部分应该由员工自己交吗?
我是去年10月4号生的小孩。在8月中旬的时候单位单方面通知我回家休班,因为离家远我担心产假过后小孩喂奶不方便,想晚一点休假,但单位承诺产假过后还可以再请事假,并且说如果我继续上班就给我调换岗位。无奈我只有提前休假。但产假过后,我再次请假时,单位却不准假,于是我又申请到离家近的分店上班,领导还是不批准,由于上班实在困难,我再三请求,最后领导勉强同意我可以请假,但是到现在都没明确告诉我什么时间上班。前几天我去单位取我的生育医疗报销费用时,领导告诉我产假五个半月之外的社保(应该由单位支付的部分)从我的报销费用中扣除。请告诉我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又该怎么办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单位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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