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内容:
胶东在线--在这里会找到您需要的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山东同济;
 
 
编号:65434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9/3/2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问题
我在韩资企业已工作5年,03年去的时候,我们就要求签定合同,并交纳养老保险。单位不同意。以后有人提起,老板就把人家辞退,到现在也没给办理。因为单位不给交纳养老金,这几年我自己交的养老金。请问我可以要求他们给我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偿我5年的养老金吗?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可以主张。另不依法签订合同,还应按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