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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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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679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4/12/25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喜登胶东在线
请问,我父母70多岁了,共有7个子女,他们要将现住房留给 大女儿,可否用遗嘱的形式?如果可以,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您好!公民依法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公证遗嘱需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加证人见证,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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