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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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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济
编号:68643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9/5/27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劳动保险
我去年8月底工作到现在已经递交了辞职信,工作已经满10个月,但单位依然没有给我签合同以及交任何保险费用。请问这样的事情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这期间的保险费用嘛?如果可以补,应该补给我几个月的?像我这样的每个月应该交3金还是5金?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
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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