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内容:
胶东在线--在这里会找到您需要的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鑫希望;
 
 
编号:30079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6/11/28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关于公司内退制度的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规定今年年龄到50周岁的管理层都要实行内退,明年及以后就没有这个要求了,而且公司内部普通员工都是男性在60周岁才能退休的.也就是说内退制度只在今年一年而且只对管理层有效,以后就没有这回事了.请问公司的这个规定合法吗?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国务院第111号令《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9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国家赋予企业更多的用人权力,“内退”是企业行为的自主行为之一,并不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办理内部退养的最终决定权在企业,只是其实质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