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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0890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6/12/13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工资问题
律师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单位工作有十来天,我不想干了,但是老板不想给我这几天的工资,因为我是做出纳的手里有现金,我就想把帐和现金都清楚的都交给他但是把工资给扣出来,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合不合理?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有几个问题需要核实,您和单位签订合同了吗?合同对您离开公司有相关的约定吗?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这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随时通知有人单位解除合同;不在试用期之内,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至于您的工资,用人单位应该给,但您所考虑的方式不可取,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公司以涉嫌侵占公司财物追究您,则得不偿失。您的工资问题可以考虑保留一定的证据,比如你与单位的合同、工作天数的证明等,在辞职起60天内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您的留言不是很明确,为切实保护您的权益,可以到位于朝阳街98号的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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