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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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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希望
编号:30964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6/12/14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关于公司不给缴纳三金的问题
您好;我是去年进公司的,到现在也没有签合同,当时说好了给我缴纳三金,可现在又不给交了,现在我已经干了一年零两个月了,现在我不想干了,请问我能否要回我这一年零两个月的三金?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
首先,您不想在公司干了,且没有合同约定其他能否离开的情形,则法律不禁止您离开公司的行为。您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以便公司找适当的人与您交接工作。一个月后,您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就三金的问题,您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同意,您可以在离开单位后60天之内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因为您与公司没签订合同,现在您就要搜集您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工作一年零两个月的证据,等等,没有这些基本的证据,您的仲裁请求有可能得不到受理,或者即使受理了,您的权利也不一定能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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