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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066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7/3/28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房子的产权
我现在的房子是2004年10月贷款(老公名)买的期房,2007年1月分办下来的房产证(正上只老公名),我们2006年3月登记结婚的,现在还在还贷款,我想请问这房子属于我们共同财产么?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感谢您关注鑫希望律师事务所,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我们可以认定:第一,该房产属于您老公个人财产;第二,您在结婚登记后与老公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如果出现房产分割的情况,这部分贷款您有权主张一半的权利。以上判断是基于目前的法院认定相关案件时的标准做出的结论。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到烟台市朝阳街98号鑫希望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我们有婚姻法方面的资深律师为您解答。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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