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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1209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7/8/21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增值税发票抵税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代理某品牌,从该品牌厂家得到了增值税发票。这对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用处。然后从下级经销商得到货款,但下级经销商要求开增值税发票,请问,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用厂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来开具下级经销商要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者干脆把厂家的发票给下级经销商。也就是说,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代理商有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有可能在额外的缴纳增值税费。谢谢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感谢您关注鑫希望律师事务所,您咨询的问题属于会计类的问题,专业性比较强,建议您向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咨询。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能给您的建议是:是否可以用厂家开具的发票来开具下级经销商的发票,或者把厂家给您的发票给下级经销商,首先要看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会计法允许,又没有税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那么,其合法性审察就通过了;其次,在合法性的基础上,要看您的下级经销商是否同意您以这种方式进行结算,这与具体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有关,需要您和该单位协商;最后,鑫希望全体律师祝您生意兴隆,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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