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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325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  留言时间:2007/12/6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期房的暖气投资
国家是不是不准开发商在房价外,单独收取业主的暖气投资,我是05年5月买的期房,当时房子在建,交房时开发商收取了每平方80元的暖气投资,这是否合法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感谢您关注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您陈述的情况需要核实如下信息:您是在哪里买的房?烟台本地还是外地?烟台本地的,是属于哪个区的?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是哪一年取得的?另外,您提出的问题,属于具体行政部门的行政性规定,您可以到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咨询。   目前能够回答您的是,据查,芝罘区,莱山区2004年7月1日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开发项目,其煤暖投资包括在房款中而不再另外收取。   欢迎您继续关注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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