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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690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7/12/15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政策性破产
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已经宣布政策性破产不知道对于毕业学校分配到公司已经两年的我有什么补偿?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感谢您关注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您咨询的问题,根据《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   另外,《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项的规定,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在根据相关规定向破产企业职工发放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后,不再就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予以补偿。   欢迎您继续关注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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