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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4794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8/7/28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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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共三个股东), 我和B一共持股48%, 董事长为A, 他持有公司52%股份,公司于2004年成立, 现已经经营了4年多, 但作为董事长的A从来不向我们公布财务状况, 也不召开股东大会, 问起利润情况也总是装糊涂, 在这种情况下, 我和股东B打算退出该公司,并转让股份, 但我们也担心A 不同意,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一些, 另外公司章程里所说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是指股份必须占到2/3以上, 还是指股东自然人的数量.
谢谢您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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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希望]:感谢您关注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
是否退出该公司,您有权决定,并依法办理相关退出程序。股东权受侵害的救济途径很多,新公司法为权利受到侵害的投资人提供了诸多的救济方式,比如,依法起诉就是其一。
您所说的2/3以上,其基数应为股东人数。
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闫锋律师、赵军律师都是公司业务方面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直接到我所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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