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
广告
建站
地图
天气
搜索内容:
首页
新闻
房产
考试
人才
健康
娱乐
家居
财经
婚嫁
政法
烟台
直播
企业
网上问诊
网上问法
网上民声
论坛
视频
汽车
教育
硕士
杂谈
文化
美食
旅游
亲子
政务
广电
访谈
电台
分类信息
爱心无限
烟台培训
栏目首页
|
问题分类
|
问题排行
|
使用帮助
|
服务说明
|
栏目简介
|
个人中心
问题搜索:关键字: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专家问答 >
问题分类
>
鑫希望
;
鑫希望
编号:60495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1 留言时间:2008/12/21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
:
请问:在不知情,被骗的情况下的电话录音是否有效?
我在07年底在朋友的蛊惑下投资他说的他公司发行的国债、保底基金两万多,直到08年底才见到合同,才发现被骗了。合同是保险合同并且是终身缴纳的,好在合同不是自己的签名,于是到公司要求退保,可是他公司却说在公司的电话回访录音中我确认签字是自己亲笔签的,不予退保。请问我该怎么办?此合同是有效合同吗?我能要回我的钱吗?
↑专 家 回 答
[鑫希望]:
感谢您关注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初系被欺诈而签订合同,那么,该合同属可撤销民事行为,其法律效力为相对无效。换言之,如果你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该合同即归于无效。 您可以直接到我所进行更具体的咨询,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闫锋律师、王灵军律师、赵军律师、唐福荣律师、董学全律师、朱俊荣律师、潘行昌律师、王德欣律师、曲江律师、熊勇律师、王宁律师都是民商事方面的专门律师,您可以直接找他们进行咨询。 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芝罘区朝阳街98号,从汽车站坐6路汽车,朝阳街站下车。 咨询电话 0535-6209383
我要提问>>
高级搜索
专家问答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690008 责任编辑:杨文超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