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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8971 用户名:胶东在线网友 性别:0 留言时间:2009/6/3 回复时间:
 
[胶东在线网友]我该怎么办
别人和我打派处所我被打伤了,他俩口打我自己,用石头把我的头打了1个3厘米的伤口封了4针还有2个伤口各封1针,派处所只做了当事人和我的笔录,而目击却没做笔录。我去了派处所3次没有解绝,派处所一至托。我该怎么办?恳请指教,谢谢
↑专 家 回 答
 
[同济律师-田斌]:如构成轻伤,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不构成轻伤,可要求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可要求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部分,可由公安机关调解,也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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